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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045元提高到1114元

2024-03-26 17:09:56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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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26日讯(记者 李晓晨)3月26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济南市民政领域兜牢民生底线、增进民生福祉工作情况。记者获悉,济南市民政局联合财政部门印发《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惠及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11.1万人、残疾人14万人、孤困儿童3085人。

  据济南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郜银成介绍,2024年,市政府推出了20件民生实事项目,市民政局承担着其中的2件。其一是: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涵盖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困儿童、残疾人群。    

  郜银成介绍,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045元提高到1114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14元提高到884元。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五区实行城乡救助标准一体化。

  在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方面,全自理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81元提高到296元,半护理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66元提高到491元,全护理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932 元提高到982元。

  据介绍,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785元,较上年度提高6.6%;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228元,较上年度提高6.6%;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865元,较上年度提高8%。

  此外,残疾人福利保障方面,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23元,较上年度提高6.7%;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68元,较上年度提高7%。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1元,较上年度提高6.3%。

责任编辑:李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