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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工业强市 济南出台多项工业用地保障政策

2020-09-02 21:4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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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2日讯(记者 曹戈艺)今天下午,记者在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力打造‘五个济南’,加快建设黄河流域中心城市”系列第七场新闻发布会获悉,济南市努力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使用工业用地。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宗生介绍,济南市目前已经建立了保障工业项目用地政策体系如下: 

  鼓励原企业在自有用地上升级改造 

  企业在原有独立工业用地(不含原工业综合用地和共用工业用地)上进行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提高容积率、全部用于自持生产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努力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鼓励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使用工业用地。相对于以往一次性出让50年的“刚性”供应模式,“弹性出让”可以选择20年、50年多种年限,由所在区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用地方式和出让期限。 

  积极保障中小企业厂房需求 

  2019年济南市出台了支持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和新型产业发展用地的意见。标准厂房是指建设主体按照国家通用标准及行业要求进行统一设计、集中建设的工业厂房,建成后用于自持或出租、出售给企业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标准厂房自持比例最低为30%,剩余面积可销售用于保障中小企业厂房需求。新型产业用地是指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 、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配套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新型产业用地自持比例最低为50%。 

  切实保障工业项目落地 

  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对急需开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高的好项目,济南市在用地指标、规划审查、土地供应方面全力予以保障,鼓励项目带方案进行出让。经济南市政府批准,已将工业用地供应审批权限下放至历下区、市中区等六个区和济南高新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市南部山区三个管委会审批,进一步缩短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落地建设。 

    

    

责任编辑:王冰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