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集中宣判14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鲁网8月20日讯 8月18日,济南法院对14起134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刘惠明等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上诉人曹江浩等2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上诉人张进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分别作出终审判决,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市中区法院、历城区法院、长清区法院、章丘区法院、济阳区法院、莱芜区法院、钢城区法院、高新区法院依法对11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宣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济南两级法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集中力量,全力出击,组织、参加集中宣判18次,审结一、二审涉黑涉恶案件10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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