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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车请注意!超限超载?济南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019-06-25 15:0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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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25日讯 (记者 殷会丽 见习记者 刘辉 通讯员 徐东)今日,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召开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清源行动新闻通报会,记者在会上获悉,济南市将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行为,维护货运运输市场运营秩序,开展为期三个月、以“四个一批”为主要内容的“清源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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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中查处一批: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济南各级交通运输监察机构将与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路检路查频次,严厉查处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脱落扬撒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三个100%”(查处非法超限货物卸载率100%、查处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违法行为纠正率100%、公路货运车辆脱落扬撒违法行为查处率100%),同时将查处的违法违规运输企业、货运车辆及驾驶员等相关信息录入山东省交通运输监察服务系统,录入信息要准确、完整。 

  停业培训一批:专项整治期间,济南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定期登录山东省交通运输监察服务系统查询录入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停业期间,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对停运驾驶员进行集中培训教育,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对停运驾驶员重新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营运。 

  清除市场一批: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定期登录山东省交通运输监察服务系统查询录入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辖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含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道路运输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时将吊销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证信息录入山东省运政管理系统,收回相关证件。 

  社会公告一批:济南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建立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定期发布社会公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一)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三)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的;(四)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情节严重,被吊销经营许可的;(五)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或者1年内被给予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超限运输行政许可,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七)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源头单位、大件运输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八)因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九)因违法超限超载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十)暴力抗法致人死亡或伤害的。 

责任编辑:徐英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