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提至每人每月685元
本报5月6日讯 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提出,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确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记者了解到,此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8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480元。
此外,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33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124元。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照料护理标准分为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人员三种档次,每人每年分别为2292元、3820元、7640元。
责任编辑: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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