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济南频道 > 社会 > 正文

一个哄孩子开心,一个侥幸心理,元宵夜南山公安顶格处罚两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

2021-02-27 11:18:00 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2月26日晚,南山公安分局仲宫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上坡村(绕城高速以内,属禁放区)巡逻时查获两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

   

   

  经查,李某为哄孩子开心,在家中违规燃放“迪迪筋”烟花14支;杨某在明知绕城高速以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仍然保有侥幸心里,对家中库存的“二踢脚”进行燃放,没想到还没放完,两人就被巡逻民警发现了。两人对在绕城高速以禁放区域燃放烟花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南山公安决定对李某、杨某处以罚款500元处罚。

  原标题:一个哄孩子开心,一个侥幸心理,元宵夜南山公安顶格处罚两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 (来源: 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责任编辑:刘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