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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也要消除超大班额

2020-04-25 07:1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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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25日讯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六同步”,无超过规定班额11人以上的超大班额 ……日前,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该方案相比教育部制定的《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现有政策文件,对个别标准进行了提高。

  促进幼儿多方面协调发展。连日来,我省进一步加强对幼儿教育质量的督导评估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对象是县级人民政府(含经国家和省批准设立、设区市管辖、财政独立且具有教育管理职能的开发区、高新区、景区等功能区)。督导评估主要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等17项评估指标、40个评价要点。

  据悉,《实施方案》把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总体要求与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相结合,在全面落实现有政策文件基础上,根据我省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对个别标准进行了提高,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六同步’等”,“无超过规定班额11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公办幼儿园办理法人登记”“没有使用任何形式的幼儿教材、教辅资料、向家长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玩教具及图书等现象”等指标均高于国家标准。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政府保障学前教育的有关政策标准,如“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等。

  山东省每年将通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名单及市占比,对如期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规划的市和国家认定县在省内主流媒体上进行宣传。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纳入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对履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职责不力、未如期完成规划目标的市和县,采取约谈有关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问责。

  山东还将建立普及学前教育监测和复查机制,对国家认定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进行动态监测,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下降、保障程度降低、幼儿园保教质量下滑的县,将提请国务院教育督导机构取消“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称号并以适当方式通报。(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