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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使用“戒尺”有了尺度

2019-11-23 06:3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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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23日讯 以往罚站、到操场跑两圈会被视为“体罚学生”。昨天,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惩戒权或回归中小学。

  记者发现,惩戒权分为:一般惩戒,诸如适当增加运动要求、不超过一节课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较重惩戒或请家长陪读;发生校园欺凌或者辱骂殴打老师行为的学生,或受到严重惩戒,学校可要求学生转学。但这些惩戒在具体实施时到底应该如何“拿捏”分寸,昨天受访的学校、老师和家长均表示,这对老师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惩戒权拟回归中小学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时间为11月22日至12月22日。

  根据征求建议稿,出台教师惩戒规则的根本目的是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规则适用范围是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称学校)教师。

  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教师和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和管理中基于教育目的与需要,对违规违纪、言行失范的学生进行制止、管束或者以特定方式予以纠正,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职务行为。

  “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如果学生违反学生守则、校规校纪、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法规,或者有其他妨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有害身心健康行为的,教师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以视情况予以适当惩戒。

  规则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言行。教师实施教育惩戒,需遵循以下原则:育人为本、合法合规、过罚适当、保障安全。

  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记者看到,征求意见稿对教师可实行的惩戒权,分为了三档,分别为: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当场进行教育惩戒,也就是一般惩戒。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暂时隔离。教师实施一般惩戒措施后,需要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要求家长共同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工作。

  较重惩戒的情况是,如果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现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教师经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同意,可以实施教育惩戒措施,并应当通知家长。

  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失范,屡教不改的,或者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或者有欺凌同学、辱骂殴打教师等恶劣情节的,教师应当提请学校进行严重惩戒。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学生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学校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因违法、轻微犯罪行为但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建议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同时,根据征求意见稿,学校应当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教师实施学生管理和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负责讨论确定可采取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

  此外,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与帮扶,注重惩戒与教育效果的统一。

  学生可以进行申诉

  规则规定,学生及其家长对教师实施的教育惩戒,或者学校给予的纪律处分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学校应当成立由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学生以及家长委员会、法治副校长等校外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学生申诉委员会,受理学生的申诉申请,组织复查。学校应当明确学生申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受理范围及处理程序等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

  学生申诉委员会应当对学生申诉的事实、理由等进行全面审查,做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纪律处分或者处理措施的决定。学生或者家长对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

  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教师正当实施教育惩戒,因意外或者学生本人因素导致学生身心造成损害的,学校不得据此给予教师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行为的指导、监督,采取措施提高教师正确履行职权的意识与能力,并纳入师德考核范畴。

  惩戒权分三档

  一般惩戒

  一般惩戒方面,《规则》提出,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

  1.点名批评;

  2.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3.适当增加运动要求;

  4.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

  5.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

  6.课后留校教导;

  7.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较重惩戒 

  较重惩戒方面,《规则》提出,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现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教师经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同意,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措施,并应当通知家长:

  1.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课程表以外的游览、社会实践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2.承担校内公共服务任务;

  3.由学校学生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4.在学校设置的专门教育场所隔离反省或者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5.要求家长到校陪读;

  6.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严重惩戒

  严重惩戒方面,《规则》提出,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失范,屡教不改的,或者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或者有欺凌同学、辱骂殴打教师等恶劣情节的,教师应当提请学校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教育惩戒:

  1.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带回配合开展教育;

  2.由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3.安排专门的教育场所,由专业人员进行辅导、矫治;

  4.改变教育环境或者限期转学;

  5.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严禁六种行为

  《规则》同时提出,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教育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

  2.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行为;

  3.辱骂或者以带有歧视、侮辱的言行贬损等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4.因个人或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5.因个人情绪或者好恶,恣意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惩戒;

  6.其他侵害学生基本权利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一反应

  校长:惩戒权非常必要,是纠错而非惩罚

  “教育惩戒权的回归非常必要。”昨天,济南市甸柳一小校长杨兴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批评教育手段效果不明显的时候,适当采用“教育惩戒”是必须的。

  杨兴永告诉记者,孩童时代尤其是低年级是一个人良好行为习惯形成的最关键的时期,如果在这个时期未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到了青春期纠正起来会更加麻烦。

  “以前,有些学生犯了错,老师让罚站或者到操场跑几圈,一些学生和家长接受不了,认为这是‘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这种看问题的角度有失偏颇。”杨兴永说,古语有云:教不严,师之惰。“老师必须严格管理,正当惩戒后学生回到正轨,能更好地成长,这是惩戒权回归的根本目的。惩戒是纠错而非惩罚。”

  济南市青龙街小学校长韩爱民告诉记者,在她看来,教育惩戒权的回归,还有这样的教育意义:就是让孩子知道自己的确是犯了错,犯了错你要承担一定“责任”。“担当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以前经常看到适当的劳动或者运动惩戒被当作‘体罚’,这种惩戒方式也不被允许,你总要让孩子对自己所犯的错承担后果吧?”韩爱民说,惩戒是以教育为目的,需要各个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学校的处理办法。

  家长:脸皮薄的学生,可能承受不了

  对于教育惩戒权回归中小学,记者昨天采访多位家长,他们的看法基本一致:适当的教育惩戒是有利于孩子成长的。

  “我儿子在小学的时候是个小乖乖,各科老师都很喜欢他,他也没有什么出格的表现。但是到了初中后,对于某些他不太喜欢的科目,经常和老师唱‘对台戏’。”一位初二家长告诉记者,他前段时间被老师喊去了学校好几次。

  “我对老师说,该罚站就罚站,该让他去操场跑圈就跑圈,不用顾及我们。”这位家长说,儿子最近“有所收敛”,期中考试成绩也不错,“惩戒有效”。

  男孩子可能还好一些。记者采访的几位女家长对于教育惩戒权使用不免有些担心,“教育惩戒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到了初中,女孩进入青春期后特别敏感,脸皮又薄,如果要去面壁反醒,是不是也有点小伤害呀!”

  教师:如何适当使用,“考验”老师智慧

  “教育惩戒权回归是好事,但对于我们老师来说,还是不太好把握,考验教师智慧。”济南市解放路第一小学班主任牛永波老师告诉记者。

  牛永波告诉记者,现在的教育理念多是以表扬和鼓励为主,孩子的确缺少“惩戒”教育。“现在即便有了规定,我们也不太敢用。”他告诉记者,教育惩戒要不要实施,首先要看孩子性格,性格外向、阳光开朗的孩子,老师批评几句可能没事;你让他面壁反省他大大咧咧地也就过去了。

  “但是对于那些比较内向的孩子,根本就不能行使惩戒权。”

  “还有教育惩戒权的实施得看家长。有些家长明事理,认为老师这是为孩子好,敲打一下没事儿;但有些家长可能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就打电话投诉了:说老师体罚学生……老师有时候也挺伤心的。”

  “还得看具体什么事儿,有些事情适合教育惩戒,有些就不适合。”牛老师说,教育惩戒相关规则通过后,老师的确可以不用那么“胆战心惊”怕被家长“举报”了,但依然不能随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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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幼儿排队自扇涉事老师被辞退

  日前,江苏盱眙县一所幼儿园因学生午睡时吵闹,教师责令幼儿排队自扇耳光。视频流出后,引起社会关注。22日,记者从盱眙县教育局获悉,已在教育系统内对涉事幼儿园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对当事教师予以辞退。此外,教育局还将对当事幼儿进行心理疏导。

  视频显示,事件发生于11月18日14时23分,视频左下角显示为“天都幼儿园-蓝天班29”。视频中,有4名幼儿园小朋友排队站好,轮流扇自己耳光。队伍最前方,站着一名穿着米色大衣的女子。记者注意到,排在第一位的小女孩扇了自己8下,第二名女孩在扇了四五下之后,抬头望了望穿大衣的女子,短暂的停顿后,小朋友开始继续扇自己耳光,班级里其他学生都坐在小板凳上围观。

  排队的4名小朋友扇完自己耳光后,又有3名小朋友走上来自扇耳光,有的扇了七八下,有的扇了10多下。整个视频约1分多钟,据发视频的网民称,穿米色大衣的女子是该幼儿园的陈老师,扇自己耳光的小朋友疑似当天中午没有午休而遭这名陈老师的惩罚。

  22日,盱眙县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件属实,涉事幼儿园为盱眙县天都幼儿园,也叫伟嘉幼儿园。“18日午休时,有几名小朋友吵闹不睡觉,影响到其他小朋友休息,老师几次提醒也没能制止,就情绪失控进行了体罚处理。”

  该工作人员称,教育局高度重视这一事件,鉴于此事造成的恶劣影响,教育局决定在教育系统内对伟嘉幼儿园进行通报批评,并对该园园长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幼儿园对聘用教师陈丽珠予以辞退。

  此外,教育局还将对当时受到体罚的小朋友进行心理疏导,并将对该县的幼儿系统教师进行师风师德方面的专项培训,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