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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乱真贩卖“毒品”是诈骗还是贩毒

2020-06-24 07:4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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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24日讯 找网友购买毒品,却不知自己想买的毒品为假;以假为真的贩毒,却难逃法律制裁。近日,济南市钢城区法院审理的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揭开了网络贩“毒”的神秘面纱。

  黄某、孙某、陈某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合伙贩卖冰毒。他们通过QQ联系,谈好数量及价格后约定地点交易。1月底,魏某、魏小某在德州市植物园被抓获。经检验,魏某、魏小某两次贩卖的“冰毒”均系苄基异丙胺、白矾混合物,即所谓的“假冰毒”。这时,黄某等人才知道自己被骗了。冰毒是假,贩毒是真,等待他们的是怎样的判决?法院审理认为,上述三被告人系犯罪未遂,可减轻处罚。三人合谋实施犯罪、各有分工,但孙某和陈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作用相对较轻的主犯,可酌情从轻处罚。黄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魏某、魏小某归案,构成立功,可以从轻处罚。 魏某、魏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魏某、魏小某在2018年1月22日携带假毒品前往交易,具有交易假毒品实施诈骗的主观故意和行为,因当场被公安机关抓获未交易成功,属犯罪未遂,对二被告人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魏小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魏小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轻,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依法判决黄某、孙某、陈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八个月至九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至六万元;魏某、魏小某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黄某等五人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