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4月21日讯 从今年起,山东省开始设立泰山文艺奖。泰山文艺奖分为艺术作品奖、文学创作奖和艺术突出贡献奖3类,共设15个小类别、228个奖项。其中,我省将对艺术突出贡献奖获奖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
日前,省政府公布了《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根据奖励办法,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等12个门类,均可参加艺术作品奖评奖;文学创作奖则包括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报告文学、散文(含杂文)、诗歌(含散文诗)、儿童文学及文学评论、理论等作品。同时,我省还将对在艺术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艺术精湛、德高望重的年龄60周岁以上的老艺术家和社会知名、德艺双馨、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艺术家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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